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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河源市龙川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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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8 12:08:57| 来源:龙川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关于做好河源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河教人〔2018〕30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

2.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龙川县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龙川。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3.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三、认定机构

(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至9月19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9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

3、现场确认地点:龙川县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龙川县老隆镇先烈路26号),电话:。

(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至9月19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9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

3、现场确认地点:河源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205号),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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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1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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