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报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录取时总分加3分。
(7)具有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只参加面试(含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面试成绩合格者直接聘用,本学科剩余指标再按上述规定依次聘用。若研究生报名人数超过招聘指标,按面试成绩高低聘用。
(8)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应聘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③在招聘过程中干扰工作秩序,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造成恶劣影响的;
④具有其他应取消应聘资格行为的。
(五)考核(9月24日)
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和各学科招聘指标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上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招聘结果将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教育局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八)岗前培训
依据相关规定,对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岗位安置、待遇及聘用管理
(一)岗位安置
小学及初中学段聘用的教师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安排工作岗位时由考生按招聘成绩高低自主选择缺员学校,如成绩并列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普通高中学段聘用的教师按招聘成绩高低自主选择缺员学校,如成绩并列抽签确定选岗顺序;特教学校教师直接安排到相应岗位。聘用人员服务期五年,五年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调动岗位。
被聘用者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待遇及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其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参照我县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养老保险根据冀政函[2014]88号文件规定执行。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执行。
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今年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卢龙县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单位领导组成,负责2018年招聘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研究和处理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事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2018年招聘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程序,从根本上杜绝和消除一切人为因素干扰,努力营造一个公开、公平的考试竞争环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所有报考人员不要轻信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谣传,谨访上当受骗。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卢龙县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
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
1.卢龙县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日程表
2.卢龙县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
3.卢龙县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指标一览表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卢龙县财政局 卢龙县教育局
2018年9月4日
原标题:卢龙县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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