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见附件2);
(2)有效的身份证;
(3)相应的学历和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还要提供《报到证》,暂缓就业的还要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4)岗位有效证明(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有关材料)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7)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7)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三)面试及实操测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上公告。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以说课形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教学效果等。其中报考美术、音乐、体育职位的考生,面试以说课或实操形式进行,实操测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和素养。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实操测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实操)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则抽签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招聘岗位因没有考生报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从该职位对应学段对应专业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高新区党政办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期间原则上不能申请辞职和调动(含不能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5.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只可递补一次。
6.本公告由茂名高新区党政办、茂名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一)茂名高新区党政办(电话:, 地址:茂名市电白区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
(二)茂名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电话:,地址:茂名市乙烯厂厂前大道原高新区办公大楼4楼)。
点击下载附件:
1.2018年茂名高新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茂名高新区党政纪检监察办公室
茂名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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