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幼儿教师队伍,山东嘉泊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本次招聘为政府购买服务,签约后的应聘人员派遣到历城区机关幼儿园和历城区钢城幼儿园的分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幼儿教师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日之后出生),保育员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3日之后出生)
4.幼儿教师、保育员为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应届毕业生报考提供学校证明;若被录用,需9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
5.报考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考生已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若被录用,需限期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6.教师岗位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考生已参加普通话等级考试,若被录用,需限期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7.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65人,招聘岗位详见《招聘幼儿教师和保育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5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历城区机关幼儿园名辉分园,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40号(济钢高中东300路南,名辉豪庭小区。乘车路线:K55路将军花园站下)。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电话咨询或实地报名过程中的表现亦列入资格审查范围)。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的材料如有虚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考生下载填写并贴好照片)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本人毕业证原件(国家规定的有效学历);
④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
⑥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户籍在济南市以外的,可在正式录用前提供)。
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不得缺项(①-③材料不得用证明替代),同时提交必查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3.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缴纳笔试考试费40元。
四、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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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8日 -24日 | |
|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6日 -12月28日 | |
| 2月16日 -8月29日 | |
| 2月14日 -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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