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2018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
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泰安高新区2018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在面试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4.“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2018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5.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5月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聘在编在职教师岗位人员不限定学历。
6.是否限制考生户籍?
不限。
7.是否限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不限定。
8.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建议宽120像素左右,高160像素左右,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应聘人员可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
9.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通知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泰安高新区2018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在审核前未取得学历证书原件的,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考察期内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审核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须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察期内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8 年5月3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审核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须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属在编在职教师应聘的,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并加盖公章。2018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有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应聘在编在职教师人员,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县级及以上综合荣誉证书及公布文或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证书及相应的公布文。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10.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11.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2.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
在《泰安高新区2018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承诺栏,本人要手写签名。
13.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高新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上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5.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泰安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16、是否指定报名、招聘公示网站?
本次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以泰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相关公告:2018泰安教师招聘岗位表|报名入口|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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