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我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教师交流机制,经研究决定,从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21名教师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二、选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
(三)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须在本区农村中小学任教5年及以上(即2013年9月前参加工作);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在本区农村幼儿园任教2年及以上(即2016年9月前参加工作);
(四)中学教师具备硕士学位(须专业对口),具有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五)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学科之间不能跨报(以2017年岗位设置后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为准);
(六)语文教师必须已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七)近五年教师年度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和正在立案审查的教师,均不得参加选调。
(八)小学语文、数学,近五年(2013.9-2018.6)必须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三、选调方式
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按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学科选调人数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再进行面试。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18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委托考试平台报名并缴费(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费的收取)。人事股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逾期不予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名本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报名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应于2018年4月10日8:00(系统开放)-15日9:0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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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4日 -21日 | |
| 2月14日 -17日 | |
| 2月14日 -9月28日 | |
| 2月10日 -17日 | |
| 2月14日 -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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