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内容为所报职位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命题人员在纪检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取多选一的方式临时确定,试卷命制在纪检监督及保密人员的监督下,在封闭的环境进行。
阅卷人员临时抽调,在纪检监督人员及保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遴选计划数。
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面试。面试方式为说课。面试主要测试所报职位所需专业知识与技能,面试考官5-7名。面试考官在纪检监督的监督下,临时抽调。
面试的具体内容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临时确定。面试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遴选计划数。
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遴选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达指定候考室,等待工作人员验证身份证、准考证及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开考时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职位确定
打包遴选的职位,由拟遴选教师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
(五)考察
按遴选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遴选计划数与进入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进行考察。主要对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的需经县教育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取消遴选资格。
(六)公示与试用期
根据遴选各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手续。
五、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接受瓮安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考务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遴选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遴选方案、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拟遴选人员名单等遴选信息,均在瓮安县教育门户网站及瓮安教育政工群进行公开,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登录查阅,所有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报考人员的,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被遴选人员必需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并签定承诺,到新单位后,根据单位空岗情况及事改任职条件参与竞聘上岗,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三)本次遴选人员到新单位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动。
(四)遴选方案未尽事宜及遴选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瓮安县2017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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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瓮安县2017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职位表
2.瓮安县2017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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