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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教育考试院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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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5 22:02:16|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号)内容,自2015年下半年批次起,将不再打印、补办、下发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考生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公告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3月3日

(责任编辑:jz6)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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