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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秋季西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2014年秋季西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4-10-08 15:41:24| 来源:中公教育

6. 完成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学习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提供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出具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四、有关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今年,全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部通过网上报名申请完成。

1. 通过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利用网上报名系统采集申请人信息。

2. 各地市、相关单位统一组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信息。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3. 申请人提交的各种材料应齐全准确,同时应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承诺书》并签字确认。

4. 我区网报现场确认点为各地市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

5. 各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务必认真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及提交的各种书面材料,打印《受理凭证》并签字盖章,留存备查。

网报中如有疑问,请与我厅师资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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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建平)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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