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科目
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
县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通用卷)两科。
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乡镇卷)两科。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通用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考试范围详见《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和地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1年3月27日9:00-11:00
申论: 2021年3月27日14:00-16:30
法律专业知识: 2021年3月28日 9:00-10:30
招警专业科目: 2021年3月28日 9:00-11:00
笔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市州。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注:本文摘自《2021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文章来源:http://www.hxw.gov.cn/content/2021/02/23/13017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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