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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2 20:02:10| 来源:中公教育

2017年2月28日至3月2日,《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17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公务员考试公告》、《2017黑龙江省公检法系统公务员考试公告》相继发布,宣告着黑龙江2017公务员招录工作全面启动。今年黑龙江公务员招录工作较2016年提前3周开启,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9日至3月13日,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4月22日。为帮助更多考生清晰认识今年的考试政策,中公教育特对黑龙江公务员考试三个公告中的重要信息进行整理、解读,帮助考生针对性地进行备考:

一、延续分级分类考试模式

2017年度黑龙江省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单位)公务员录用考试与公检法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及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单位)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同步报名、同步考试的方式进行,依然延续2016年“三考合一”模式。分级分类考试能够对人才进行针对性地选拔,对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中公教育提醒考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类考试中一个部门(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此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考试类别。

三类别考试的笔试公共科目均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专业科目:报考公检法系统中的特殊职位的考生,需分别参加《招警专业科目考试》、《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审判专业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专业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

(1)只参加公共科目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二、艰苦边远地区放宽招录条件

黑龙江省由于地理和历史性原因,存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为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艰苦边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做好黑龙江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18号),2017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将继续加大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的招考力度,符合政策的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单位)可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将年龄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学历层次放宽到高中、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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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mjcb_t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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