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哪类人员可以加分?
报考黔西南州辖区内各类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5分(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二十四、哪类人需作少数民族语言测试?
报考职位要求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经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每个职位从高到低按笔试人数与招录计划数10:1的比例(含10:1)确定少数民族语言测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少数民族语言测试人员,不足10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测试人员。
经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前三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经测试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测试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十五、现场资格复审的对象是哪些?
资格复审对象为:一是报考职位要求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并经测试合格的人员;二是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二十六、现场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审核后1份考生持有,1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等)。
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职位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或以下材料:(1)“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人员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提供《退伍证》和职位要求的毕业学历(学位)证书。
公职人员需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需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2019届毕业生可使用《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参加资格复审。由于没有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考生须签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保证书。
资格复审时若故意隐瞒真实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十七、公职人员包括哪些?
本次考试中公职人员特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在职在岗人员。
二十八、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录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有关证明材料,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二十九、面试人员名单如何确定?
面试人员为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由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向社会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十、哪些职位需要体能测评?测评项目是什么?
报考州及以下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其他职位考生无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项目为:①纵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③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
三十一、哪些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报考州及以下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时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
三十二、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吗?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录用考察是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三十三、哪些环节不进行递补?
公务员职位面试环节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环节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在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及后续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三十四、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情形有哪些?
考察实施机关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实施机关不得将其确定为考察合格人选。
(一)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 5 年的;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二)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与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邪教、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盗窃、诈骗等活动的;违法生育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三)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不符合当年招录简章规定或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考机要、涉密等重要职位的人员,凡是其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录用后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
三十五、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是哪些?由谁负责解释?
《黔西南州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仅适用于黔西南州2019年州、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由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州公安局政治部:
报名及打印准考证技术问题:
州人社局考试院:
缴费咨询电话:
州人社局考试院:
监督电话:
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报名咨询时间:
2019年3月18日至26日,每天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原标题:黔西南州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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