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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黔西南州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报考指南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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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黔西南州招录简章及相关职位自行发布。报考黔西南州辖区内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职位的广大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贵州省公务员局网”()和“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发布的招录信息。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签署公务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后方可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上的学历、简历是否公职人员等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后提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招录机关或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各环节都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特别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应认真对待每一个考试环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

三、认真理解招录政策。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环境,便于报考人员及时、准确、顺利地报名,广大报考人员在报考前,请认真阅读《黔西南州2018年州、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黔西南州2018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黔西南州2018年州级机关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招录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和《黔西南州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自身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本次考试省、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上网卡,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关于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 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二)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社部发〔2016〕85号),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三)《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按照国家规定,全省、全州公务员招考的答卷必须送相关机构做雷同卷测查。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六、保持通讯畅通,关注网站公告。请在报名时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在招录期间,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指南:

一、招录主要流程

(一)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查看“招录简章”、“招录方案”、职位表及“报考指南”,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找准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并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二)报名提交。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并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三)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五)少数民族语言测试

(六)现场资格复审。

(七)面试。

(八)体能测评(仅限人民警察职位)。

(九)体检。

(十)考察。

(十一)拟录用人员公示。

(十二)录用。

二、机关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有哪些政策规定?

(一)机关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招录哪些对象?

1、国家部分重点及相关院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含2016届、2017届毕业离校未就业人员)本科(学士学位)毕业学历人员(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含2016届、2017届毕业离校未就业人员)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学历人员(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哪些2016年、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三)机关公务员基层培养项目人员什么时候到基层去培养锻炼?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7〕41号)文件的精神,“招录方案”明确,基层培养项目录用的人员从录用之日起,5年内由用人机关(单位)安排到乡镇、派出机构或县直部门等基层锻炼2年(至少在乡镇锻炼1年),派出时间和锻炼地点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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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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