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招考公务员少数民族身份证明出具问题重要通知
为方便考生报考,经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研究,现就贵州省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招考公务员少数民族身份证明出具问题通知如下:
《贵州省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中,“(五)加分确认”第4项“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现户籍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2008年5月28日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贵州公务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贵州公务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1-04
01-04
12-17
12-07
12-07
12-07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5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