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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西藏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积累要点:行政法十大重要考点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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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6 16:48:17| 来源:中公教育

十、行政诉讼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被告的确认

经复议而起诉的案件,被告的确认分四种情况:

①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②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就是被告。这里所说的改变,包括法律依据、事实根据和处理决定方面的任何实质性变更。

③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④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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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jt2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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