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磐安县委办公室、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国有企业改革方案〉的通知》(磐委办发〔2016〕3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4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4名,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及待遇等详见《2017年磐安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一)。也可登录磐安人才网()查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受理和汇总。
1.报名时间: 11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振兴街55号)
报名电话:
磐安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和填写报名表一份。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填写《磐安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可在磐安人才网自行下载,已就业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负责。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公用卷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党史国情、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地点、内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淘汰20%的比例划定。
(四)确定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招聘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面试
面试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计划招聘岗位数,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5比例安排体检(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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