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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渝北区管国企领导干部选拔5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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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2 21:46:13| 来源: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专业型人才的市场化选聘力度、优化区管国有公司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渝北区区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实际,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部分区管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一、公选职位

本次公选区管国有企业领导职位5个:

重庆临空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重庆临空物流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重庆渝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重庆临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重庆临空现代服务业投资促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薪酬待遇

按照《渝北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三、选拔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选。

四、参选条件

参选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2、本人及配偶没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或者确定任职后自愿放弃国外永久居留权;

3、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5、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勤俭节约,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参选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五年以上工龄,或累计五年及以上企业工作(或者相关经济工作)经历;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4、任职资格:

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应是现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的干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是现任六级及以上职员或任七级职员满3年的干部;现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或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及以上的干部。

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是现任大型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的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的领导;或现任中型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党政副职及以上职务的领导。

现任中型及以上(参照国有企业规模)非公有制企业主要负责人。

具有岗位所需的特别专长,或在类似岗位上作出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可以适当放宽参选条件。

以上时间统一计算到2015年8月31日,按实足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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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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