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酒后强奸女同学获缓刑4年”的标题引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热议,酒后强奸女同学怎么判了缓刑?缓刑究竟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揭开缓刑的神秘面纱。
一、缓刑的概念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刑法》的规定,适用缓刑制度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刑期限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只要法院宣判的犯罪分子的刑期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则不论其所犯何罪也不论是否存在数罪并罚问题,都可以适用缓刑。
2.符合法定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情节的轻重是按照犯罪行为综合考虑的,直接可以通过刑期来判断是否情节较轻,一般认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即为较轻。
(2)有悔罪表现。罪犯是否有悔罪表现要看其是否积极向被害人争取原谅;是否积极退赃,弥补被害人的损失;是否主动坦白自己的罪行等。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通过现有的相关材料确定罪犯对于社会的危害已基本消除。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后一般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因此要考虑缓刑对其居住社区的影响。
3.应当宣告缓刑(需要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方可缓刑)
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符合上述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缓刑。
4.禁止适用情形
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三、适用缓刑的法律后果
1.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违反相关的规定,则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张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则只要张三在一年零六个月里遵守相关规定,没有再犯罪或漏罪,则原判刑期有期徒刑一年不再执行。
2.缓刑被撤销
(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2)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规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需要注意的是,缓刑被撤销后,已过的考验期不得折抵刑期,但之前羁押的日期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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