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参加复试,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递补以下考生为复试人选: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最低面试分数 |
| 0101001001 | 950134129124 | 钟 芳 | 105.00 |
| 0101001002 | 950113016626 | 张 敏 | 114.10 |
| 950146044006 | 张 明 | ||
| 950142199205 | 沙 朋 | ||
| 950141035525 | 边瑞静 |
请上述5名考生将资格初审所需材料于2月18日前寄至我院,通过资格审查后,可根据我院此前发布的复试公告参加考试。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公务员考试网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3年2月7日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07
02-07
06-08
06-02
04-29
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