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充实法律援助干部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为市法律援助处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
一、选调名额和选调对象
选调市法律援助处科员1名,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
选调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满3年(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包括中央或省直驻珠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法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同等条件下,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考虑:
1、已取得司法资格;
2、具有政法机关或政府法制部门工作经验的。
(六)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考虑: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近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情况的;
5.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以邮寄材料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在信封和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选调公务员”字样。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 10 月31日截止(以邮件邮戳时间或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广东公务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广东公务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12-01
12-01
11-27
11-26
11-09
11-05
02-18
02-18
02-18
02-18
02-18
02-18
02-18
02-18
02-18
02-18
02-17
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