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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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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要求: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自2008年以来被辞退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2011年以来参加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聘任)考试违背承诺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含街道)的职位。

3.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16:00至3月26日17:00。

招考职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付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付费成功的,于2013年4月10日16:00至4月14日17:00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和办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和专业目录,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报名时不作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3)。

5.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实行减免考务费用政策。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各招考单位承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或招考单位审核确认。

四、笔试

时间:2013年4月14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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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ao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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