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我区2011年6月17日发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考职员公告》中关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内容作以下补充: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毕业(须于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2009年、2010年毕业但未就业且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深圳院校、深圳生源2009年、2010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毕业生,无论是否就业,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圳户籍配偶为2009年或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无论是否就业,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留学(含在港澳学习,下同)回国人员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未满1年的,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需注意的是,“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是指毕业生与学校签订了暂缓就业协议,或虽未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但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被学校正式派遣,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另外,市外院校非深圳生源毕业生被学校正式派遣至深圳就业并落户后,不能再按照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福田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广东公务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广东公务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12-01
12-01
11-27
11-26
11-09
11-05
02-18
02-18
02-18
02-18
02-18
02-18
02-18
02-18
02-18
02-18
02-17
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