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已经公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目前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经我中心与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研究决定,2021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考后复审工作采用公示的方式,不进行现场复审。现将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4488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1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邮箱:tjkpzxgs@tj.gov.cn
附: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2021年9月10日
原标题: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hrss.tj.gov.cn/jsdw/rsksw/tzgg4/202109/t20210910_5590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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