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建设工程 > 一级建造师 > 考试信息 > 考试报名 >

福建申报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未被允许参考情况登记的通告进入阅读模式

福建申报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未被允许参考情况登记的通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1-09-14 13:41:50| 来源:福建省人事考试网

报考福建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部分考生(莆田考区仅需申报第一科),因考区疫情防控需要未被允许正常参加考试。请你们于9月14日至9月24日内向所属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邮件申报,以便审核办理报名费用退款及2020年成绩合格科目相应延期等有关工作。具体申报材料发送至所属考区电子邮箱(见附表),格式如下:

邮件标题:××(考区)××(考生姓名)未参考情况申报。

正文内容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未被允许正常参加考试的具体原因:××××

未参考科目名称、准考证号:××××

附件:考生本人“八闽健康码”页面截图(需含姓名、身份证号、已核验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命名为××(考区)××(考生姓名)行程卡.jpg

注: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见附表)。

附表:

原标题:关于申报福建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未被允许参考情况登记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fjpta.com/portal/news/ZW5LK1b.htm

(责任编辑:ljf)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