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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16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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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经审核,2483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769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3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010-58934733

附件:1.2483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769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1年7月29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度第十六批一级造价工程师 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07/t20210730_251042.html

(责任编辑:ljf)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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