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要求
下列35所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可以报考限公安类专业的职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北京警察学院、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山西警察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辽宁警察学院、吉林警察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上海公安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河南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广西警察学院、重庆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贵州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新疆警察学院。
政法类院校公安学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安学类职位。
下列情形不得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
1. 公安院校的非公安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可以报考限公安学类专业的职位;
2. 根据公安部直属单位统一公开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
3. 符合“2021年度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条件者,不得报考此次我省公安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人民警察职位。
十六、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要求
1. 参照公安部直属单位统一公开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报考此次我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
2. 符合“我省2021年度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条件者,不得报考此次我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
十七、保密机要岗位的报考要求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各专业以及国家指定院校开设的保密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保密机要岗位,所有保密机要岗位均要求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
十八、有关资格条件起止时间的计算方式
上述生源地、学历、资格证书、基层经历、服务年限、现役、在读、辞退等时限,未经公告的,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如报到时间、合同约定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2020年3月到2021年2月,算1年。下列情形的时限计算方式为:
1. 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以及非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
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一般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并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
非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一般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并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
2. 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
3.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类证书,报考者在报名当月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以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原标题:报考指南-报考要求
文章来源:http://gwy.rst.fujian.gov.cn/help2021/2021-2.htm#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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