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选人用人的视野,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经巴铃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巴铃镇公开选拔村常务干部2名、后备干部21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严格按照发布选拔公告、报名、考试、考察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1.选拔人数:村(社区)常务干部2人、村(社区)后备干部21名。
2.选拔到村(社区)任村常务干部,储备村(社区)级后备干部。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1.巴铃镇户籍(含婚入巴铃镇暂未迁入户口的、生源生属巴铃镇在外读书时迁户后暂未迁入的)的中专(高职)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5.具有扎根基层,立志为群众服务的理想信念;
6.是中共党员、熟悉公文写作和处理、熟悉计算机操作、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人员等优先。
四、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曾被巴铃镇党委、政府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的人员;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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