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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省黄梅县引进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247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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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派去向

1. 对引进的大学生,由黄梅县委组织部负责安排到村。

2. 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六、管理工作

1. 到村大学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参照《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由任职所在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黄梅县委组织部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2. 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间,县委组织部与大学生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挂职或任职满1个聘期(3年)、考核称职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6年)、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3. 挂职或任职大学生必须到村工作,选聘期间上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用。经黄梅县委组织部批准,可临时抽调到乡镇参加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阶段性工作,一般不超过3个月。离村3天以内要向乡镇党委报告,3天以上要向县委组织部报告,获批准后方可离村。

七、待遇保障政策

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期间,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按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2.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3.到村任职期间,由黄梅县委组织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引进大学生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个人应缴部分除外)由县级财政承担。此外,县委组织部为引进大学生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

八、流动政策

1.参照鄂组通〔2013〕70号文件规定,畅通引进大学生有序流动“五条出路”,即:留村任职工作、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和继续学习深造。鼓励引进大学生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符合条件的积极报考选调生、参加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2. 到村任职2年及以上、具备选调生、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条件的大学生,可参加招录考试。

3.到村挂职或任职大学生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到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于到农村锻炼的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并随时注意查看公示、体检等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公告。

本公告由黄梅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有关咨询电话

黄梅县委组织部:0713—

原标题:黄梅县2018年引进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黄梅县引进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名额分配表.doc

2018年黄梅县引进大学生到村挂职或任职报名登记表.doc

黄梅县委组织部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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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7)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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