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我校在复试的同时组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采用“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七.录取
(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与奖助
学费与奖助执行政策以国家、安徽省和我校最新文件为准。
九.其他
(一)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请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名时填报非定向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请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名时填报在职定向就业,否则报名资格无效。
(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和学校的奖助学金。
(三)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均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的初试成绩等由考生自行在网站查询,我校不再邮寄成绩通知书。
(四)考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时,请详细准确填写本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在复试录取等环节中及时联系。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办理邮购书籍资料业务。
十.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安徽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文章来源:http://yjs.ahau.edu.cn/info/1005/57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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