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核对原件后,复印件存档备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初审遴选
学科成立材料审查与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专家小组,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组评价成绩评分细则》对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打分(100分),简称为导师组评价成绩。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导师组评价成绩进行遴选,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并发送复试通知。
(五)综合考核
学院按学科(专业方向)成立的面试专家小组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具体详见《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综合考核采取面试形式,包括专业能力考核(100分,含专业外国语40分和专业知识考核6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六)复试总成绩核算
复试总成绩(300分)=导师组评价成绩(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00分)。其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总成绩不合格。
(七)择优录取
学院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林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七、专项计划招生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招生按学校当年政策及规定执行。
2.教育部其他专项计划,待教育部发布相关文件后,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八、体检要求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生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综合考核前另行通知。
九、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奖助学金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十一、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录取类别请参考《东北林业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二、违纪处罚
考生在报名或考核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申诉
考生如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我院调查、处理。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十四、其他事项
1.考生若为在职人员,其现从事的工作必须与其报考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密切相关;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专项计划除外),原则上应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具备科学研发职能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考生若为定向委托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生须取得原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生,并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3.每位博士生导师只能招收1名定向就业博士生(专项计划除外),且所指导的定向就业博士生毕业后,方可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
4.“申请-考核”制录取考生占用当年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和接收导师博士生招生指标。
5.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未取得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7.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院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提供考试科目大纲。
8.学籍、学历和学位认证
(1)应届生学籍认证: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2)往届生学历认证: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
(3)往届生学位认证: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
9.考生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10.学院将在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十五、报名及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政邮编:150040
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chenclmlm@nefu.edu.cn
咨询电话:0451-82190385
监督电话:0451-82190606
十六、本简章由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原标题: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研究生招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章
文章来源:https://forestry.nefu.edu.cn/info/1032/24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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