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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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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14:25:17| 来源:河北经贸大学

一、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考试科目)

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注:1.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仅供参考,非最终招生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的指标为准。2.相关专业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规定和要求请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河北经贸大学2019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报考条件(若有变动,以国家规定为准)

(一)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其中,报考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还须符合食品行业从业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旅游管理(MT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符合相关学业要求,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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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阿雪)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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