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办法
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2018年10月)、网址和要求进行(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或<教育网>公告)。
2、现场确认网报信息: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2018年11月中旬),到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设置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拍照、交报名费等手续(具体见网上通知)。
3、教育部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对全部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予以核查,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籍进行审查,并反馈招生单位。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并采取通知所在单位(就读院校)等形式予以公告。对伪造证件等违法行为,保留进一步处理权利。
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依据教育部有关报名资格的规定和招生单位其它要求,对本人报考资格进行自审。如果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无论进入招生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 即取消资格;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所产生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所有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固定电话、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码。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效性需至少持续到2019年8月,以便及时通知考试、复试等相关信息,邮寄成绩单,录取通知书等。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培养费标准
1、培养费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工学、理学、管理学及工程专业学位,具有全日制学士学位(不含专升本),且被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转人事关系),均享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2.4万元/人)。
3、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且被我校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均享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2.4万元/人)。
4、学校为在校研究生设立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姚穆奖学金、研究生理士奖学金、研究生樱花奖学金、研究生澳蓝奖学金、研究生纺织之光奖学金、以及“助教、助研、助管和辅导员”三助一辅岗位、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学金,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可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得相应的工作津贴。
5、以上政策如有变更,执行最新政策,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
3、初试科目为: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01-思想政治理论(分值:100分)、外国语(201-英语一、或第二外国语<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分值:100分)、业务课一(分值:150分)、业务课二(分值:150分)。各专业详情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1-思想政治理论(分值:100分)、外国语(204-英语二)(分值:100分)、基础课(302-数学二、303数学三或337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基础综合<限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分值:15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150分)。
(3)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分值:200分)、204英语二(分值:100分)。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阶段考核。
(4)法律硕士:101-思想政治理论(分值:100分)、外国语(201-英语一)(分值:100分)、综合基础课(分值:150分)和专业基础课(分值:150分)考试为全国联考科目。
各领域详情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统考)、统考数学及其它指定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第二外国语、业务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命题。
4、考试方式:
均为笔试,考试工具以准考证公布为准。艺术类各专业(门类代码:13)考试所需特殊工具由考生依据考前公告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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