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硕士的考生应选择当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报考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 或者 中公考研小编 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 日至 10 月 *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日至 9 月* 日,每天 9:00-22:00。 两个阶段报名均为正式报名,数据均有效,不需重复报名。
2. 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填报报名信息,按照要求缴费,凡不按要求报名、缴费、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按照推免生管理平台的要求进行。
3. 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4. 注意事项
(1)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 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提前与招生单位联系咨询。
(3)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
数民族地区。
(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 现场确认
所有报考考生均须到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6. 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 2018 年 * 月 * 日至 * 月 *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1. 初试时间: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日至 12 月 * 日( 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 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3. 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详见《兰州理工大学 2019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中国研招网(请保留好网报的账号和密码)或者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五、复试
1. 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
今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共 5 人,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 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见我校各院(部)发布的复试通知。
4.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复 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部)联系。
5. 考生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复试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由我校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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