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考核:
1、我院博士后流动站办公室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对初审获得通过的申请人,博士后流动站办公室组织专家小组对申报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考核。
七、录取:
根据考核结果,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拟招收博士后人员名单报浙江省人事厅博士后管理处审批并发出进站介绍信。
八、博士后待遇:
我院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协议,确定相关待遇。
1、博士后的基本工资
学院将博士后人员纳入本院人事管理范围,其人事、组织关系、基本工资等比照本院同等人员对待,或按协议执行。定向及委托培养的博士后不享受我院的基本工资、各种补贴和校内津贴待遇。
2、博士后科研经费
(1)博士后进站后可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浙江省人事厅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浙江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金。具体资助额度根据批准的标准执行。
(2)学院设立中国美术学院博士后科研资助基金,资助博士后从事科研课题的研究。资助标准根据申报课题的情况分A、B两类。A类资助标准为2万元;B类资助标准为1万元。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于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组织专家小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决定资助类别和资助标准。已经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浙江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助的课题不再享受中国美术学院博士后科研经费资助。
(3)主持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博士后确因科研经费不足,且影响到课题研究进度的,可通过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向学院申请特别科研经费资助。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研究项目进行专题论证并对论证获得通过的研究项目提出建议资助额度,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3、博士后配偶及子女待遇
(1)博士后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站流动,可按有关规定到杭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户口手续。
(2)博士后随站流动的其未成年子女,可凭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在就近的幼儿园、学校等单位办理入托、入学手续,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享受本院正式职工子女待遇。
4、博士后住房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博士后安排住房,或发放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常住户口或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在本市区的博士后,学校不予解决住房安置。
九、博士后工作分配: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博士后证书。其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委培、与原单位有协议的博士后,回原单位工作。现役军人须通过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后自主择业。
十、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310002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原标题: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春季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5年春季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项目及招收人数.doc
中国美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
2015年1月7日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10-19
10-19
10-15
09-17
09-07
09-04
01-28
01-28
01-28
01-28
01-28
01-28
10-19
10-19
10-15
09-17
09-07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