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遴选单位根据各遴选职位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一般按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并由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干部(人事)处盖章同意报考)、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面试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遴选单位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遴选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2、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遴选单位以外的考官一般应占三分之一。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面试题目、面试时间等另行规定,考生可按照《职位表》中的咨询电话向遴选单位咨询面试有关事宜。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遴选单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为2∶1。考察组应由遴选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省级机关在省人事考试网和拟遴选人员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市级机关在本市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网站和拟遴选人员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码、报考职位、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遴选单位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在遴选工作过程中,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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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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