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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盘锦辽河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2人)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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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4 10:46:14| 来源:平安辽河-微信公众号
(四)政审和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1:1的比例进行政审和体检。

政审的内容为报考条件的第二款。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此次招聘计划为12人,本年度内如岗位出现空缺,将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辽河公安局将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辅警劳动合同的签定、终止、变更、续订、争议和解除以及工资、保险、人事档案等均由辽河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办理。

被聘用辅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辽河公安局统一组织对试用辅警进行综合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二年,续聘期限将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

五、注意事项

(一)辽河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辽河公安局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招聘微信群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身份证,一旦丢失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件,身份证是面试、体检等各环节唯一有效证件。

咨询电话:0427-7603885

辽河公安局 2020年4月23日

公告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cpJnfUwddxcThz1jxSQ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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