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schina.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安排到相应岗位,并将聘用情况报乡人事部门备案。
(二)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三)治安巡防队员一经聘用,与邢庄乡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一年)即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签合同。
(四)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管理体制和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二)邢庄乡社会治安巡防队员岗位,由邢庄乡人民政府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
(三)薪酬收入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8〕2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一)后续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schina.gov.cn/)、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招聘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六)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考过程接受邢庄乡纪委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1-27520005。
中共邢庄乡委员会
邢庄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日
原标题:尉氏县邢庄乡公开招聘治安巡防队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schina.gov.cn/sitegroup/root/html/ff8080814ef64d22014ef68d2b0d005d/5910231077b94b0aa0fc640249eaf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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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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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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