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丽江市检察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丽江市检察院系统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招聘计划详见《丽江市检察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
4.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年龄为18—30周岁(1989年11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录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报考人员本人到所报考检察院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报名信息、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
(1)报考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岗位:永胜县永北镇凤鸣南路延长线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888-6543910;
(2)报考宁蒗县人民检察院岗位: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镇泸沽湖大道3号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888-5534799。
3.报名及资格审核所需携带材料:
(1)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2)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3)招聘岗位要求的生源地或户籍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小一寸);
(5)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报名及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本人或委托他人报名的,应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如出现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于2019年12月20日到丽江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楼309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由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本次考试招聘各环节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笔试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碳素笔,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
4.笔试分数在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官网、“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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