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为3年,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对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可连选连任,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进行个别调整;
2、工资待遇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4050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
3、实行“以案定补”制度,人民调解员可享受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补贴(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形成人民调解案卷,并经司法厅审核通过)。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接受咨询报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实施。
七、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具体培训《宪法》《人民调解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治政策、职业道德等内容。
八、违规处置
应聘人员违规或提供虚假资料,随时取消资格,并进行通报。
九、报名方式
1、报名日期:2019年5月 13日至5月 15 日;
2、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隆德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民生服务中心。
4、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隆德县司法局:;联系人:李蓓。
隆德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联系人:苏小兵。
5、报名须提供、提交的资料:
(1)户口本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1寸彩色免冠近照8张,电子版1份;
(4)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历验证报告各1份(复转军人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5)复转军人证件复印件1份;
(6)提供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1份(原件);
(7)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原件);
(8)建档立卡户提供建档立卡证复印件1份及扶贫保保险服务卡复印件1份;
(9)持有失业证者提供失业证复印件1份;
(10)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件(书)均须提供原件,经资格审核后原件返还本人;
(11)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及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作为存档资料,不予退还。
6、本次报名须由本人在现场报名,并填写《隆德县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报名表》。
7、报名人员随时关注“隆德普法”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通知信息,延误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原标题:隆德县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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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doc
隆德县司法局 隆德县财政局 隆德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3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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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10-09
09-24
09-13
09-12
09-12
08-28
02-11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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