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考试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高邮市城管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城管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高邮市人社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邮市城管局、高邮市人社局分别在高邮市城市管理局网站()、高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高邮市城管局将相关材料报高邮市人社局备案。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聘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聘用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服务期不低于3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六、本简章由高邮市城管局、高邮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原标题:高邮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019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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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doc
高邮市城市管理局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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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07-01
06-28
06-03
06-03
06-01
05-21
02-11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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