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切实提高农村警务工作水平,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决定面向社会招录驻村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驻村辅警”)。现就招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按照人员本地化原则,面向社会定向招录68名驻村辅警(详见附件1)。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热爱公安工作;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本村户籍并且长期在本村居住,熟悉本村情况,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有长期从事农村警务工作意愿。男性,年龄25-45周岁(1974年5月1日-1994年5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65CM以上,矫正视力4.8以上,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纹身,面部无重大疤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或有涉毒涉黑涉恶劣迹的;
2.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侦查、起诉、审判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学校开除学籍或者部队除名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在任的村干部、乡镇干部;
7.在职、辞职或被辞退的辅警;
8.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9.本人或直系亲属存在无理上访、缠访、闹访的。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驻村辅警,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6日至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
实际居住所在地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需要填写《驻村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驻村辅警政审表》(附件3),相关表格由乡镇、派出所、村委会共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本人银行征信证明等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6个月)彩色免冠二寸照片3张。
(二)资格复审
由市公安局负责对考生报名岗位招录条件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录岗位条件要求向市公安局提供本人报考时提供的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市公安局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招录考试
本次招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试项目为10米×4折返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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