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一)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纵跳摸高两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将不予参加招聘后续环节。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公安工作相关法律基础知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公文写作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排序,并在安徽省政府购买服务招考网()公布。
3.笔试加分项:在部队荣获过优秀士兵的加1分、获得三等功以上奖项的加3分;中共党员加3分。上述人员在报名时携带身份证、相关荣誉证书、党员证等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名结束后在安徽省政府购买服务招考网()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笔试成绩增加相应分数。
(三)面试
依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且体能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缺额时,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满分100分。
(四)成绩合成。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两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入围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笔试、面试、总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2、体检工作由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人民警察的政治考核标准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因考生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在体测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省政府购买服务招考网()、南陵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聘的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予以正式聘用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此次聘用的辅警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统一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工作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南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指导意见》(南办发[2017]84号)执行。
七、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对于考生资格的监督与考察贯穿于整个招聘流程之中,任何时间段发现考生资格不符,或是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不予录用。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安徽省政府购买服务招考网()的相关公告,以上公告内容最终的解释权归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南陵县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报名表
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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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公告 | |
| 2月10日至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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