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9月德清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有关要求,体能测评将于2018年9月2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集合时间为9月22日上午8:30(若因天气等原因,体能测评时间有所调整,将另行通知)
集合地点为职业中专体育馆(武康街道北湖西街440号)
二、入围体能测评人员:
(详见附件1)。
三、测评项目及标准。
测评项目为原地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长跑(详见附件3)。其中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长跑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1次,熟悉规则(动作以裁判示范为准,练习不计成绩);原地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重测。
测评标准中的“30岁(含)以下”是指1988年8月3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31岁(含)以上”是指198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体能测评实行达标制。考生未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测评的,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
四、注意事项
1.报到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按指定的体能测评日期和时间到达职业中专体育馆(武康街道北湖西街440号)报到并等候查验证件。证件携带不齐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考生未在指定的体能测评日期和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2)考生完成身份验证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交现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核验证件、存放手机等通讯设备完毕后在指定区域就座,等候体能测评。
(4)考生报到后须签订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2)。考生拒不签订知情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2.测评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参加体能测评,不得由他人代替。
(2)考生必须按照顺序参加体能测评。
(3)在组成测评组后,考生应当将号码条贴在本人胸前显眼位置,并确保测评全程号码条不遗失。
(4)考生在候考和测评期间必须按要求将通讯设备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和测评现场。
(5)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自行准备合适的运动服装、运动鞋、饮用水等。考生等候体能测评的时间可能较长,请自备适当食物。
(6)禁止穿带钉跑鞋参加测评。
(7)考生须服从测评现场管理以及测评考官的测评结果,不得要求考官更改测评结果,不得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
(8)全部测评项目结束后,考生本人签名确认。考生因前一项目不合格主动放弃参加后面项目测评的,也必须在对应的项目栏内填写“自动放弃”并签名确认。
(9)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考生外的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候考室及测评区域。考生在报到后、完成测评前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及测评区域。因擅自离开候考室及测评区域失去体能测评资格的,后果自负。
(10)考生不得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体能测评。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应当自觉维护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否则,按考场违纪有关规定处理,当场取消测评资格。
(二)为避免因天气或交通等原因造成迟到,建议考生提前熟悉测评地点,合理安排出行,并注意往返路途安全。
(三)本次测评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场地,建议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前往。
原标题:2018年9月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体能测评公告
德清县公安局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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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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