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高昌区人社局、公安局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规定(附件4),组织对体能测试合格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本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八)考察政审
由高昌区人社局、公安局成立政治审查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状况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最后,所有招聘职位在招聘不满的情况下可进行调剂。
(九)公示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政府网、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和公安局域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达正式聘用文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及要求
(一)高昌区纪检委派驻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政策解释
招聘工作相关政策由吐鲁番市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
监督电话:
吐鲁番市高昌区监察委
原标题:2018年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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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说明.xls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doc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
201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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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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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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