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能测试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警察录用体能测试标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入围比例
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者,由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考察确定)。
五、体检
体检人员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同岗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亳州就业人才服务网公示3天。
八、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二年一签。
九、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月基本工资2300元,办理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按照绩效考核等次发放不低于700元/月的绩效工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增加50元年限工资(此前不在开发区指定岗位工作的年限不予确定为服务年限)。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考工作的公开性和明透度,落实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亳州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亳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亳州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亳州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
亳州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18年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表
2. 2018年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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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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