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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西南州州委组织部、黔西南州州人社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州组通〔2015〕33号)精神及年度空编补员计划,结合我州工作实际,经黔西南州人社局批准,黔西南州林业局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使本次考调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黔西南州林业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考调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森林公安局民警2名(01职位);黔西南州森林公安局义龙新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2名(02职位)。详见《黔西南州林业局2018年公开考调州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1、黔西南州森林公安局公开考调职位面向全州各县(市)、义龙新区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安民警;
2、黔西南州森林公安局义龙新区森林公安分局公开考调职位面向全州各县(市)森林公安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安民警。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5年及以上人民警察工作经历;
3、具有3年及以上县级以下(含县级)基层工作经历;
4、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能力,年龄在 45周岁( 1973 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体要求以考调职位表为准);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
7、2015年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考调涉及的有关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8、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黔西南州林业局网”(/)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公开考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原则,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公开考调,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州林业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办理。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2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黔西南州林业局人事教育科(兴义市桔山大道瑞金北路23号州林业局七楼720办公室)。
(1)考生须认真阅读《黔西南州林业局2018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告》中所规定的考调对象范围、考调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自己是否属于考调对象范围、是否符合考调条件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须仔细阅读《黔西南州林业局2018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如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3)《报名信息表》(一式3份)须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盖章,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并附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彩照4张,在报名时提交。
(4)本次公开考调不收取报名费。
(5)本次公开考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报名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经州林业局党组请示州人社局研究同意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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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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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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