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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新建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战斗员岗位12名,驾驶员兼战斗员岗位5名,执勤队长3名,根据报名情况作相互调剂。
二、报考条件
1.岗位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含)后出生),其中持有汽车B照及以上(A3除外)驾驶证人员或消防部队执勤中队服役10年以上的退役人员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含)后出生)。
3.身体条件:身高1.65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8及以上或矫正视力5.0及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4.学历、资格条件: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驾驶员兼战斗员岗位需持有B照及以上(A3除外)驾驶证。
5.消防部队执勤中队服役6年以上的退役人员,体能测试合格后,无需参加其他环节,可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受到过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4)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5)身体检查不合格的;
(6)其它原因不适宜在专职消防员工作岗位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1.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在新建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新建区公安消防大队1楼参谋办公室(工业一路),报名时间为2018年6 月11日— 6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携带资格审查材料。
3.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明、驾照、退伍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4.体能测试
所有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男3000米跑(18分钟以内合格),男100米跑(16秒50以内合格),男俯卧撑(30个/分钟合格)。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笔试、面试。
5.笔试(占总成绩4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公文处理等。
6.面试(占总成绩60%)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7.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8.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无违法违纪的相关材料,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应聘人员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9.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新建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10.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经区工作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新建区人民政府应急办、区应急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
四、工资、福利待遇、伙食费和服装费及经费来源
1.工资。
试用期2500元/月,三个月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25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高危补助800元/月(含五险一金等个人承担部分),担任执勤队长、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发放相应岗位津贴。
2.社会保险。
按照相关政策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险。
五、其它事项
1.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全军事化管理每周休息两天,正式聘用后派驻区应急救援大队所属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含各乡镇专职消防队)。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
原标题:新建区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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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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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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