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简章
招聘公告在《兴安日报》发布,招聘简章在兴安盟公安局网、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登陆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9:00时至2018年5月22日17:00时,逾期不候。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经历),填报的报考专业应为报考学历的专业。凡报名表所填报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或弄虚作假的,可以不予审查通过,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各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由兴安盟公安局选派专人按照各岗位报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通过资格初审,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为2018年5月15日9:00时至 5月23日17:00时。
2.资格初审时,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4.笔试报名费为70元。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后,请及时在网上交报考费。报考者交费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9时至5月24日17:00时,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5.本次考试笔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测试内容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安基础知识、申论。卷面满分100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0分左右、公安基础知识占10分左右、申论占80分左右),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笔试只提供汉文试卷,应聘人员须用汉文作答。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综合成绩计算
卷面成绩即为笔试综合成绩。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综合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各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由兴安盟公安局负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提前7天在盟人社局网、盟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告。
2.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上公布。
3.对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的报考范围和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复审资格,责任自负。
6.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高考时为兴安盟户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兴安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考的证明。
7.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证明和档案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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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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