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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朝阳市公安局招考文职雇员15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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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0 10:04:42| 来源:朝阳市公安局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朝阳市市区及各县(市)常住户口;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含)至1998年4月10日(含)期间出生];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雇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待遇

(一)工资:按照市政府《关于调整朝阳市市直政府雇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普通雇员1档工资2200元/月标准执行。

(二)保险:雇用期间,有关社会保险待遇按《朝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朝阳市政府雇员管理补充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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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an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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