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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上虞区政府《关于加强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虞政办发〔2017〕127号)、《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虞公政治〔2017〕234号)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春季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共82名,具体用人单位、职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一),可登录下列网站或微信、微博公众号查询:
1.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
2.“上虞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事业和警务辅助岗位;
2.具有绍兴市上虞区(含滨海区沥海镇)常住户口(以2018年4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为18至35周岁(2000年4月13日—1982年4月13日期间出生);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报考文职辅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勤务辅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退役士兵放宽到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以上文化程度;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或曾在该分局辅警岗位工作且自动离职未满2年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生(含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
9.截止到2018年4月1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公安文化礼堂一楼大厅(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1117号西大门进入)。
3.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人员报名表》(附件二,自行下载,并按内容完整填写),同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退役士兵还需提交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核:按照“边报名、边审核”同步的要求,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和身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现场领取《准考证》、《笔试复习参考资料》、《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2018年春季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方案》、《绍兴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通用)》等资料,并加入“上虞公安分局辅警春季招聘微信群”(以下简称“辅警招聘微信群”);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现场改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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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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